危化品運輸車安全行車知識
來源:釩鈦高新區消防救援大隊 發布時間:2024-09-14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1.從事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駕駛時要專人準專車。駕駛員、押運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培訓,了解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性質、危害特性及發生意外的應急措施。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2.運輸劇毒、易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險化學品的,應當具備罐式車輛或廂式車輛、專用容器。車輛應當安裝行駛記錄儀和定位系統。
3. 要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日常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防止帶病上路。同時要重點檢查車輛標志、標識是否齊全。運輸中要加強檢查,警惕危險化學品泄漏。由于行車中車輛顛簸震動,容易造成包裝破損,發生事故。
4. 危險化學品裝卸現場的道路、燈光、標志、消防設施等必須符合安全裝卸的條件。裝卸危險化學品時,汽車應在露天停放。裝卸工人應注意自身防護,必須穿戴防護用具。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輕裝輕卸,嚴禁摔碰、撞擊、滾翻、重壓和倒置。
5. 滿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不得在學校、機關、集市、名勝古跡、風景游覽區停放,如必須在上述地區進行裝卸作業或臨時停車的,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當地公安部門的同意。停車時要留人看守,閑雜人員不準接近車輛,做到車在人在,確保車輛安全。
6. 卸后清廂。危險化學品卸車后應清掃車上殘留物,被危險化學品污染過的車輛及工具必須洗刷消毒。
審核: 連 武 責任編輯: 謝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