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安全動火作業
來源:釩鈦高新區消防救援大隊 發布時間:2024-10-08 選擇閱讀字號:[ 大 中 小 ] 閱讀次數: 0
1. 逐級落實安全責任制。嚴格施工場所的安全管理,逐級落實安全責任制,人員分工職責明確,加強對進場施工操作人員的審查,在安全措施上嚴格把好關。
2. 營業場所嚴禁焊接作業。正在營業、使用的人員密集場所,禁止進行電焊、氣焊、氣割、砂輪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災危險的施工、維修作業。
3.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施工單位必須使用經國家正式培訓考試合格的動火操作人員,并且焊割的作業項目與其取得的特殊工種操作證中具備的資格證相符。
4. 作業前清理可燃物。作業前,應把周圍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點,如無法移動,可用不燃材料蓋封。
5. 作業時配備滅火器材。進行現場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熱等動火作業應配備滅火器材,并應設置動火監護人。
6. 作業結束徹底消除火種。施工作業結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種,徹底清理工作現場,并進行一段時間的監護,沒有問題在拉開現場,做到不留死角。
審核: 連 武 責任編輯: 謝 平